(精华版)姚璐等|智慧城市试点政策的创新效应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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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璐 王书华 范瑞
► 刊期:《经济与管理研究》2023年第2期
► 作者简介:姚璐,山西财经大学金融学院博士研究生;王书华,山西财经大学晋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范瑞,山西财经大学金融学院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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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提要
基于中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以及智慧城市建设的背景,将2012年智慧城市试点政策作为一次准自然实验,本文使用2007—2018年中国171个地级市面板数据,构建双重差分模型来检验智慧城市试点政策对城市创新能力的影响。结果表明:智慧城市试点政策可以促进城市创新能力的提升;智慧城市试点政策对城市创新能力的促进作用在不同人口规模、不同经济规模以及不同特征的城市中表现出一定的异质性;智慧城市试点政策主要是通过提高政府科技支出和优化创新环境来提升城市的创新能力。
关键词
创新;创新驱动;智慧城市;智慧城市试点政策;城市创新能力
创新是引领中国经济发展的驱动力。城市是创新活动的空间载体,是知识、人才、资本等创新要素的聚集地,并且是国家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释放城市创新活力、提升城市创新能力不仅可以带动城市的经济增长,还可以提高城市竞争力。如何挖掘城市的创新潜力、提高城市的创新能力成为各级政府关注的焦点问题。但是随着城市化的深入发展,同时产生了交通拥堵、资源争夺等一系列“城市病”,将会阻碍创新能力的提升。由此引发思考,传统的城市模式发展到一定阶段是否会阻碍创新能力的提升?通过变革传统的城市发展模式是否可以逃离“城市病”的怪圈?因此,探索一条新型城市发展道路显得尤为必要。
智慧城市建设是对传统城市发展模式的革新,是中国推动区域创新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智慧城市建设作为构建数字中国的基本单元,成为现代城市重塑发展新优势、抢占竞争制高点的战略选择。智慧城市本质上是基于社会科技进步的重大创新,驱动传统城市跃升至高级形态,运用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技术实时监测城市的动态发展,把物理世界的城市映射到数字世界,进一步运用云计算、大数据等手段对城市数据进行整合和分析,把握城市运行的内在规律,然后再通过物联网反作用于物理世界,实现对城市资源的高效配置,最终实现城市的智慧式治理和高质量发展。由此可见,智慧城市是基于传统城市发展之上的一种综合创新模式,是经济社会发展迈上创新驱动阶段的一个重要标志。基于以上分析发现,智慧城市建设与城市创新能力二者之间存在密切的关联关系,值得进一步审视和探究。智慧城市建设能否提升城市创新能力?不同的城市中智慧城市建设与城市创新能力之间的关系是否呈现异质性?智慧城市建设将通过怎样的机制对城市创新能力产生影响?本文首先从理论上分析智慧城市试点政策产生的创新效应,进而将2012年智慧城市试点政策作为一个准自然实验,构建双重差分模型(DID)检验智慧城市试点政策的创新效应。解答上述问题,对于探索新型城市化发展模式以及落实国家的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具有重要的学术价值和现实意义。
二、创新之处
与已有文献相比,本文主要的边际贡献如下:
第一,在研究机制上,将政府科技支出和创新环境引入智慧城市试点政策影响区域创新能力的理论框架中,探讨智慧城市试点政策影响城市创新能力的内在机制,拓展了智慧城市试点政策影响城市创新能力的理论深度。
第二,在研究内容上,从城市人口规模、城市经济规模以及城市特征三个角度出发,分别探讨不同城市类型下智慧城市创新效应表现出的异质性,为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提供了决策支持。
第三,在研究方法上,使用平行趋势检验、倾向得分匹配-双重差分(PSM-DID)方法、剔除副省级城市、更换被解释变量的测度方式、排除其他政策干扰、安慰剂检验、工具变量法等一系列方法,进而更加准确地估计智慧城市试点政策对城市创新能力的影响。
三、研究结论及政策启示
(一)研究结论
基于中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以及智慧城市建设的背景,本文将智慧城市建设作为准自然实验,选取2007—2018年中国171个地级市作为研究样本,分析智慧城市建设的创新效应。研究结果表明:第一,整体来看,智慧城市建设可以推动城市创新能力的提升;第二,不同城市中智慧城市建设对创新能力的影响呈现出异质性,对于规模较小的城市、经济发展水平较低的城市、人力资本水平较高的城市、金融发展水平较高的城市以及信息化水平较高的城市来说,智慧城市建设对城市创新能力的提升作用更显著;第三,智慧城市试点政策主要是通过提高政府科技支出和优化创新环境两个传导路径对城市的创新能力产生促进作用。
(二)政策启示
首先,智慧城市建设是长期的、不断完善的。各级政府应总结中国智慧城市建设的经验,合理有序地扩大智慧城市试点地区,引导资金向知识密集型行业流动,为城市创新活动提供资金支持,加强专业人才的培养,为城市创新活动提供劳动力支持,推动企业从事科技研发工作。同时,也要防止智慧城市建设的盲目推进,应与城市的实际发展状况相结合,实现城市创新发展的多样化格局。
其次,根据不同的城市特征因地制宜,分步骤、有层次地合理推进智慧城市建设。对于不同的城市来说,对应的最优智慧城市建设方案也应该不同,应避免“一刀切”的做法,倡导多元化发展战略。对于规模较小的城市、经济发展水平较低的城市、人力资本水平较高的城市、金融发展水平较高的城市以及信息化水平较高的城市来说,应保持原有的发展优势,充分发挥智慧城市建设对城市创新能力的促进作用,享受政策效应产生的红利。对于规模较大的城市、经济发展水平较高的城市、人力资本水平较低的城市、金融发展水平较低的城市以及信息化水平较低的城市来说,应进一步强化对政策效应的监测跟踪工作,随时关注智慧城市建设产生的经济效应和环境效应,以便随时调整智慧城市的建设方案。
最后,充分发挥政府科技支出和创新环境的中介作用。一方面,应加强政府对城市创新活动的支持,搭建好创新研发平台,提高政府支出中科技支出的占比,为创新活动提供充裕的资金支持;另一方面,应优化城市的创新环境,推动金融市场建设,吸引高层次劳动力集聚,完善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市场活跃度,为城市创新活动创造良好的环境氛围。
(全文刊发在《经济与管理研究》2023年第2期第94—111页。)※ 阅读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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